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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S天航:关于明确销售代理人输入旅客有效联系方式 及通知旅客航变原因规定的通知
发布日期:
2023-11-17 10:51
各销售代理单位:
根据局方关于不正航班通知规定的要求,为做好不正常航
班信息通知服务,确保发生航班不正常时,我司能及时准确地
将航班变更信息及航变原因通知到每一位旅客,提高售后服务
质量。现对销售代理单位输入乘机旅客有效联系方式明确如下:
一、手机号码输入要求:
代理人在销售我司国内客票时,PNR 中须输入旅客有效的联
系电话和代理人自身有效服务电话。手机号码输入格式如下:
1.输入旅客有效联系电话:
>OSI GS CTCM 手机号码/Pn
如 PNR 中多名旅客提供各自有效的联系电话,Pn 为相应旅
客,即 OSI 项的手机号码必须对应到相应旅客。
如:OSI GS CTCM13637670457/P1,录入第一个旅客的手机
号码。
2. 输入代理人自身有效服务电话号码
>OSI GS CTCT 手机号码
如代理人提供多个自身有效服务电话,均需以 OSI GS CTCT
手机号码形式进行输入。
3. 销售代理单位在客票 PNR 中输入的联系方式务必为可
接收短信、可正常通话的手机号码,严禁输入无法正常通信的
手机号码或输入座机号码的情况,手机号码前无需输入 86。同
时要求在我司发生航班变动后及时清 Q 处理,代理需在规定时
间内联系旅客进行通知。代理人通知旅客后要自行建立航变通
知台账,方便后续我司对代理人清 Q 通知情况进行检查。
二、代理人清 Q 具体要求如下:
1.当日调整次日航班且入 Q 时间在当日 17:00 之前(含
17:00),订票代理人须在当日 21:00 之前将航班变动信息通知
旅客本人;
2.当日调整次日航班且入 Q 时间在当日 17:00 之后及当日
调整当日航班,订票代理人须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3 小时将航班
变动信息通知旅客本人;
3.入 Q 时间在航班起飞前 3-4 日,订票代理人须在入 Q 时
间次日中午 12:00 之前将航班变动信息通知旅客本人;
4.入 Q 时间在航班起飞前 5-6 日,订票代理人须在入 Q 时
间后 24 小时内将航班变动信息通知旅客本人;
5.入 Q 时间在航班起飞前 6 天以上,订票代理人须在入 Q
时间后 48 小时内将航班变动信息通知旅客本人。
三、根据局方下发的《不正常航班管理规定要求》,当我
司航班变动时将发送短信至订座编码预留的手机号中(CTCT 和
CTCM),准确地向代理和旅客发布我司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
信息,包括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原因及航班动态。请各代理
人在接收到航变短信通知后,务必要及时将航变通知内容及航
变原因通知到乘机旅客,如发现未按规定时间通知旅客航班变
动或航变原因错误等情况的投诉,我司将严格按照《客运销售
代理协议》相关条款对定座记录责任组代理进行处罚。
各代理人严格按照业务提示规定执行,后续我司将对 PNR
中 CTCT 和 CTCM 留存情况进行日常监察,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
将对违规代理人进行整改,情况严重的将屏蔽销售授权。